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
一、制定目的
为加强学院会议室的规范化管理,确保会议室合理有效使用,现结合机械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会议室的相关部门。
二、管理办法
第一条: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、研讨工作的场所。会议室由实验室统一管理,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、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。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、管理与调试。
第二条: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,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,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登记单》,以便统一安排。
第三条: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登记单》时,需说明会议相关情况。如:使用时间、参会人员、用途等,如有需要实验室协办的事项需提前注明,以便实验室根据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安排。
第四条:正常工作日使用会议室时,各部门提前到实验室填写登记单,即可使用会议室。休息日或节假日使用时,需提前一天(工作日期间)到实验室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登记单》,领用会议室钥匙备用,并于工作日及时归还。
第五条:如有外来领导或客人来我学院指导工作,需提前一天通知实验室,以备整理会议室及准备果盘等。如学院培训等内部使用,需提前半天告知。
第六条:会议室使用需遵循,先登记先使用、先紧急后一般、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;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。如遇特殊情况、紧急会议可先通知实验室负责人,先行使用会议室,事后补办有关登记。
第七条:部门应在所预约时间到达会议室,若长时间未到,则会议室使用权由实验室另作安排。
第八条:如部门临时取消申请,再需使用时,需重新申请。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时间内使用完毕,若后续时间无其他安排,可超时使用。但若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使用,超时部门须离开会议室。
第九条: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,应提前说明,以备提前准备,确保会议顺利进行。
第十条:各部门在会议期间要告知参会人员爱护公共设施,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。
第十一条:会后使用部门及时关闭投影仪、空调,椅子及时归位,确保各种电器断电、门窗关闭,室内干净整洁。如有发现未关闭空调、投影仪、椅子未能及时归位,以后将禁止使用会议室;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实验室,以便及时修理。
第十二条:未经允许,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、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。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,需得到实验室负责人许可。借用完毕后,需及时归还。
附件:会议室使用登记表
日期 | 时间 | 会议名称 | 借用人 | 人数 | 备注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